美國黃金曾賤如糞土嗎?
中國人民大學校長陳雨露和金融博士楊棟合作的大著「世界金融史3000年」,端出一個「神奇」的故事,是半斤的金幣只值10美元!
「世界金融史3000年」P.233說:
「1792年財政部規定,任何人只要攜帶金銀就可以到鑄幣廠自行鑄幣,兩百四十七.五克黃金可以換得十美元金幣,三百七十一.二五克白銀可以換得一美元銀幣…….。
一般讀者可能一眼瀏過這段文字,看不出它有什麼「特別」之處。
但對黃金與美元稍有sense的人,就會發現它是很大的錯誤。
首先,會思考「247.25克黃金」,與我們日常概念中的重量換算,然後判定它的價值。
大家都知道,1市斤是500公克,247.5公克不是將近半斤了嗎?
半斤黃金才值10美元?從古到今,那一個時代的黃金如此賤如糞土?
如果你對英制重量也有概念,就知1盎司等重31.1035公克,247.5公克換重7.96盎司。
試間,過去3000年間,那一國、那一種的流通金幣重到8盎司?
8盎的金幣僅值10美元,這不是天方夜譚嗎?
1792年,美國的黃金官價1盎司是19.75美元。7.96盎司價值157美元。那一個美國人會如此愚惷,拿7.96盎司黃金去到政府鑄幣廠換鑄一枚10美元的金幣?
該書說「可到鑄幣廠自行鑄幣」,這可能是語意上的錯誤。鑄幣是專業技術,怎能「自行鑄幣」?應是「委託鑄幣」。
兩位大大有名的學者為何錯到這一步?依我看,顯然是把格令(Grain)誤譯成公克(Gram)了!這兩個英文字,高中學生都不會搞錯吧!
按,1792年鑄幣法案(The Coinage Act of 1792)規定,10美元的鷹金幣(Eagle),含純金247.534格令(16.04克),似乎正是該書說247.5….。
該書前文說「371.25克白銀可以換得1美元銀幣」,錯誤與此相同。
按,法定1美元的銀幣的含純銀371.25格令( 371 4/16 grain);亦即24.1公克。
原來這一錯誤也有「同科」,不知誰抄誰的?
「同科」之一:
南通大學文學院(原南通師範學院歷史系)教授者陳明,在「美國金本位法確立的歷史背景透析」一文中說,聯邦政府建立之初的 1792 年,美國開始實行金銀複本位制。即任何人可攜金銀到鑄幣廠鑄成金幣或銀幣。人們可以用 247. 5 克黃金, 換得 10美元金幣, 用 371. 25 克銀, 換得 1 元銀幣。
「同科」之二:
「智庫百科」(MBA Lib)網站的「白銀運動」網頁,原文如下:
「聯邦政府建立之初的1792年,美國開始實行金銀複本位制,即任何人可攜金銀到鑄幣廠鑄成金幣或銀幣。人們可以用247.5克黃金,換得10美元金幣,用371.25克銀,換得1元銀幣。這意味著銀與金的比價是15:1。但傑克遜政府時期,金幣貶值,即10元金幣的含金量減少到232.2克黃金,但是銀幣含銀量不變。…」
有關黃金的美元價值,該書的錯誤下面還有:
「P.233,傑克森政府時期金幣貶值,十美元的金幣含金量減少到兩百三十二.二克…..。」
錯誤一再出現,表示錯誤不是出於筆誤。
「十美元金幣減少到232.2克」,有兩個錯誤,第一,如上文可知是格令誤為公克的錯誤。第二,232.2格令也不對。
按照1837年鑄幣法(Coinage Act of January 9, 1837)第10節,鷹金幣的重量應為258格令,並非232.2格令。
附錄關有關文獻的原文:Coinage Act of January 9, 1837 Section 10. And be it further enacted, That of the gold coins, the weight of the eagle shall be two hundred and fifty-eight grains; that of the half eagle one hundred and twenty-nine grains; and that of the quarter eagle sixty-four and one-half grains. And that for all sums whatever, the eagle shall be a legal tender of payment for ten dollars; the half eagle for five dollars; and the quarter eagle for two and a half dollars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