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的有私制起自何時?

中國人民大學前校長陳雨露博士,和金融博士楊棟合作出版大著「中國金融史3000年」,行銷台海兩岸,書中對中國私有制的說法值得爭議和討論。該書:

P.071 戰國之前,中原大地根本就沒有私有制。….

這真讓人訝異!難道中國遠古時代就是共產制度?

據我查證的結果,中國自夏朝起就出現了私有制。商朝的商業發達,貿易活躍,城市興起,私有制應該更加完備。西周和東周前期(春秋) 出土了不少文物,私有制的和證據更加豐富。都證明陳雨露及楊棟兩位博士的說法難以成立。

歷史上的「戰國」,指的是東周的後半期到秦滅六國。

「戰國」之前的時代是「春秋」;即東周的前半期。再前面是西周、商朝 、夏朝。

夏朝的私有制

夏朝(2029BC1559BC)長達470年。

中華百科全書:牧耕時期:夏禹至殷商,信史開始步入私有財產制。

該書的「中國經濟發展史」短文中說:「…. 遊牧時期:私有觀念樹立。牧耕時期:夏禹至殷商,信史開始步入私有財產制。」

中國經濟史論壇:淺論商朝時期的商業思想 柳思維

在夏代,私有制的進一步確立和發展,也為商品交換的進一步深化,提供了生產關係方面的保證。財富為私人佔有,出現了貧富之分,…..

張創新 中國政治制度史P.39

有眉氏在今陝西中部、東部一帶,是僅次於夏啟氏的一個強大的氏族。... 社會己經發展了,私有財產和私有觀念亦產生了。

….到春秋時期,由於鐵製農具的和牛耕的普及,使得農業生產力大大地提升,庶民都自己開墾私田,而荒廢公田,井田制逐漸瓦解。

維基教科書,自由的教學讀本  世界歷史/三代與秦時的中國

現代的史學界,站在社會運動的角度來看,….由於社會的發展有一些人擁有了私有的財產,例如奴隸與生產工具。但是原始的公有制卻與剛剛發展起來私有制相抵觸。

井田制下的私有制

井田制是中國古代社會的土地國有制度,出現於商朝,成熟於到西周。西周時期,土地被劃分成「井」字形方塊,耕地阡陌縱橫,形同井字,稱為井田。其實,井田制實質是一種以國有為名的貴族土地所有制。

到春秋時期,鐵制農具的和牛耕的普及使個人的生產力得到極大的提高,土地私有漸入人心,井田制隨之消逝,周王朝亦土崩瓦解。

百度:春秋年間,由於社會生產力的進步,大量的曠土隙田逐漸得到墾辟。一些奴隸主儘量驅使奴隸從事荒田的開墾,使耕地面積急劇增加,私田大量出現。“公田”是不能買賣的,私田卻真正是私有財產。

MBA智庫百科:

井田制不論作為生產資料所有制還是資源所有制,都是私有制的一種實現形式,而代替它的租佃制仍然是私有制的一種形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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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朝的私有制

世界歷史/三代與秦時的中國- 維琪教科書,自由的教學讀本

成湯革命之措施如下: A、廢除氏族公有財產。私有財產至高無上。

商,是中國第一個有文字記載的朝代。當時的文化,技術在世界上已經很先進。比如有完善的文字系統甲骨文,有曆法以便於耕作,在天文學領域,當時的人記錄了很多日食月食,現在用電腦類比天體模型,都非常吻合,青銅器製作也非常優良。是當時世界上少有的統一的大國。

奴隸制固然非常殘酷,但這是隨著生產力發展、私有制出現的必然。

 

論商朝時期的商業思想 柳思維 商代生產力發展的一個很重要的內容是社會分工的不斷深化,一批手工業行業有所發展,如釀酒業、蠶絲紡織業、青銅器皿製造業等。在商代,青銅器等的製作工藝水準,堪為世界一絕。

周朝的私有制

19752,陝西岐山南麓古周原遺址範圍內的董家村,發現了一處周代的青銅器窯藏。窯內出土了從穆王到宣王時不同時期的青銅器37件,其中大部分銅器上鑄有銘文。

衛盉 陝西岐山董家村西周窖藏出土,蓋內鑄銘文132字,大意是:恭王三年矩伯因參加周王建大常典禮,向裘衛取了價值80朋的朝覲用玉章,答應給裘衛土地10田,後又取了赤琥、麂韍、賁□等玉飾禮服,答應給裘衛土地三田。裘衛把這件事報告給伯邑父、榮伯、定伯、□伯和單伯等執政大臣,於是,這些大臣命令三有司會同矩伯和裘衛辦理交接手續。()

從一些青銅器銘文可以看到,周代領主貴族之間多有土地買賣的現象,像《散氏盤》《衛盉》《五祀衛鼎》《九祀衛鼎》之類銘文都曾記載西周土圍子之間的土地交換或買賣,當時的術語就叫「賈田」。這些土地交易,是通過一群領主組成的長老會議調解裁決的,並沒有通過周天子,表明私有土地的交易與周王無關,並不是「普天之下」都是周王的。

西周貴族之間的土地交易、轉讓並不需要經過周王,而是只需要根據封建習慣法由當事人自行處置,這也就意味著這些土地並不是「王有」,而是貴族的私有土地。

 

證據如此多,陳雨露和楊棟兩位博士的大著何以說戰國之前沒有私有制呢?該書沒有說出這一說法的出處。是否受到「普天之下,莫非王土」這句話的影響呢?

杜正勝說,所謂「普天之下莫非王土」,周天子只不過是個象徵符號,並不是真正的所有者,「一旦授出田土,領受的封臣則有權保有封土,不能任遭取奪」(《周代城邦》,聯經出版事業公司,1985年,第107頁)。趙伯雄也談道:「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』,其實這句話,只是極言天子地位的崇高,與土地所有制根本沒有任何關係」(《周代國家形態》,湖南教育出版社,1990年,第107頁)。

 

註:铭文原文:隹(唯)三年三月,既生霸壬寅,王爯旂于豊,矩白庶人取瑾璋于裘卫。才(裁)八十朋,厥贮,其舎田十田。矩或取赤虎(琥)两、两鞈(韦合)一,才(裁)廿朋。其舍田三田。裘卫乃雉(矢)告于伯邑父,荣伯,定伯,亮伯,单伯,乃令(命)参(三)有司,司徒,微邑,司马单舆,司工()邑人,服遝受田。燹、(走甫)、卫小子瑶逆者(诸)其卿(飨),卫用作朕文考惠孟宝盘,卫其万年永宝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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